| 问、哪些企业可以提前复工?
答:根据2020年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及2020年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等,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企业可以提前复工:
(1)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的企业,即涉及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的企业;
(2)涉及疫情防控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的企业,包括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3)涉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如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的企业;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如军工等行业的企业。
讲者:齐秀敏,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河北省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北省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行业规划与规则委员会副主任、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委员,邢台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邢台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法治频道主讲人。1992年做专职律师执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