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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动态
如果您的企业符合因新冠肺炎疫情可减免政策,但您已经进行纳税申报的应该如何处理?

    点击次数:882  发布时间:2020/3/19 14:49:02

     齐心律师王晶为您解答


     问:对于符合因新冠肺炎疫情可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已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讲者:王晶,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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