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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动态
施工单位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合同义务?

    点击次数:833  发布时间:2020/3/26 15:22:38

齐心律师武鹏飞为您解答

问题:施工单位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合同义务?

答: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施工单位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则施工单位可以免除工期逾期等相关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免除合同义务。如果施工单位在新冠疫情发生之前已经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免除相应责任并非免除合同义务。如果合同未解除,则施工单位应在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

武鹏飞,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精通民商事、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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